根据《丹棱县大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有关规定,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拟递补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丹棱县大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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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拟递补聘用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