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丹棱县大雅家园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为丹棱县公安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2.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纹身,肤表无异常,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色素癍;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双眼单裸视(标准对数视力)在4.7(含)以上或矫正视力在5.0(含)以上;身体质量指数评定(BMI)在18.5至27.9范围内;男性身高168cm及以上,女性身高158cm及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5.同等条件下,退役士兵、警校类或政法院校毕业生予以优先。(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6)具有吸毒史,有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的;本次招聘流程为:发布公告→报名(政审)→资格初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派遣(二)报名时间: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4月15日(工作日)。(三)报名地点:丹棱县大雅家园劳务服务有限公司(齐乐镇东升路193号),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028-37204521。(四)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携带报名登记表、政审表、《个人信用报告》(丹棱农商银行营业部自行打印)、本人身份证、2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毕业证、学位证以及相关资格证书、复转军人相关证件(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提交的复印件不予退还,眉山市外返丹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五)资格初审:报名者资料不齐备,将不予办理报名登记。报名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及其他违法违纪情况的,当即取消应聘资格。
考试总分为100分,体能测试(50%),面试(50%)。
1.体能测试参照公安部颁布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附件3)设定的部分测试项目和评分标准,男子:立定跳远、1分钟俯卧撑、1000米跑、4x10米往返跑;女子:立定跳远、1分钟仰卧起坐、800米跑、4x10米往返跑。体能测试成绩将在1个工作日通知到本人。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结束后当场公布。2.面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因疫情期间,另增核酸检测,胸部CT和传染性疾病筛查,由丹棱县大雅家园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质疑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因体检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由丹棱县大雅家园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暂缓聘用出现的缺额按成绩高低替补。
公示结束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丹棱县公安局工作,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
丹棱县公安局负责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和统一指挥调度,被聘用人员须遵守和执行单位纪律制度,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规定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或解聘;年终对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上岗前,统一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不合格的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薪酬待遇参照丹棱县公安局辅警待遇,并办理“五险一金”,享受工会待遇。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县公安局纪检监察部门将派员全程监督,对报考人员或工作人员违反考试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28-37208757。丹棱县大雅家园劳务服务有限公司:028-37204521